各学院:
为引导学生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业预警及帮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学业预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警对象及标准
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况者,将受到学业预警并做相应学籍处理:
三级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补考后不合格课程累计达1门,给予学业三级预警。
二级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补考后不合格课程累计达2门,给予学业二级预警。
一级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补考后不合格课程累计达3门,给予学业一级预警。
根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学生一学期累计有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经重修后仍不合格,作退学处理。因课程考核不合格受到退学处理的学生,如确有继续学习的愿望和决心可向所在学院提出试读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原则上编入下一年级行政班试读;在无后继班的情况下,可允许跟班试读。试读期为一年。试读期内,经重修后没有不及格的课程,且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可恢复学籍,否则予以退学。退学后不得再提出试读申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学业预警范围。
1.休学期间的学生;
2.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的学生;
3.经学院综合各方面情况认定暂不纳入学业预警的学生。
二、预警流程
1.第6周,学院核查学生考试合格情况,拟出学业预警名单。
2.第7、8周,学院将《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被预警学生本人签收,并将学生学业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对于二级、一级学业预警,学院应向学业预警学生家长寄发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业预警家长通知单》(附件2),并收取《家长回执》。
3.学院分析2024~2025秋季学期帮扶工作成效,总结帮扶经验,形成学业帮扶总结报告,连同2024~2025春季学期《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业预警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3),经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5年4月14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4.学院对预警学生进行学业帮扶。
三、学业帮扶
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班主任、教务员、辅导员等为组员的学业帮扶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对本学院预警学生进行学业帮扶。
学业帮扶工作小组各成员应分工明确、密切配合。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及时约谈被预警学生,认真分析其学业落后的具体原因,与学生共同制定学业提升计划,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学院可设立学生互助小组,由优秀学生分享学习经验,带领被预警学生共同进步。
学院要健全学校、家长、学生互通机制,定期与学生、家长交流并填写《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附件4),合力帮助学生重拾信心、走出困境,顺利完成学业。
学院须为每位被预警学生建立学业帮扶档案,记录帮扶措施及效果。对帮扶效果不理想的学生,应分析原因,及时调整帮扶措施。
联系人:陶卫萍
联系电话:13813609460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