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7-18浏览次数:0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1]27号)文件精神,2021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已正式启动。下面就我校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申报全国优秀教材的项目、省级优秀培育教材等不在省重点教材遴选范围内。

二、申报数量

根据苏高教会〔2021〕27号文件规定,我校推荐申报省重点教材数量最多4部,其中含:

1.根据学校专任教师数和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数计算核定的限额3部,这3部教材由学校向省高等教育学会推荐。

2.向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推荐申报教材1部,该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向省高等教育学会推荐。

三、申报要求

1.严格执行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要求》,教材实行单位编写制,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各学院向学校申报时必须提交校外编写人员的审核证明,审核证明模板见附件4),并由编写单位集中向社会公示。教材主编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实力较强。

2.高校申报教材须由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3.教材主编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职院校新兴专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四、申报程序

(一)各学院按照立项范围和申报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向学校申报,申报数量不限,并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修订教材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1-1)1式1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2-1)1式6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4)教材编写人员审核证明(附件4-1)1式1份,单独装订。

上述材料(1)、(2)、(4)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2.新编教材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1-2)1式1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2-2)1式6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4)教材编写人员审核证明(附件4-2)1式1份,单独装订。

上述材料(1)、(2)、(3)、(4)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教材进行评选,经择优遴选及校内公示后,正式向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和省高教学会推荐。

五、其他

由于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接受学校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故请各学院必须于2021年8月18日16:00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将书面申报材料交教务处教研科倪明明老师(联系电话:18962728659),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至邮箱:401010792@qq.com。

附件: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3.专业分类参考目录

4.教材编写人员审核证明(含修订、新编)

                                              教务处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