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关于开展2021年立项的校级重点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项材料提交时间是10月8日,目前只有一部教材提交了结项材料。参照《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实施方案》(2019修订),经学校研究,补充通知如下:
请还未提交结项验收材料的项目负责人最迟于10月20日按要求提交材料。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由项目负责人于10月16日前向教务处教研科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和PDF版各一份),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对未申请延期结项或延期后到期仍不能结项的,将取消立项资格并视具体情况全部或部分追回立项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校级及以上重点教材建设立项。
教务处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