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立项的校级重点教材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重点教材建设,提高教材编写质量,学校决定开展 2021 年校级重点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1 年立项建设的校级重点教材 ( 附件1 ) 。
二、检查材料
1. 《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
2. 已编写完成部分的教材文稿(电子稿)。
三、相关要求
请各 立项教材 主编于6月22日前将 检查材料 交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401010792@qq.com ,联系人:倪明明 ,电话:18962728659 。
教 务 处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