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和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的通知》(苏教语[2017]1号)精神,江苏省教育厅在全省开展了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自查工作,我校报送的自查材料经过专家严格评审,并经网络公示,日前省教育厅正式发文,认定我校为江苏省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达标学校。
长期以来,我校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承载师范精神、涵育学校文化、达成培养目标的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不断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取得了丰硕成果。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南通市、江苏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此次顺利通过省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是省语委、省教育厅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再一次充分肯定,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优化提升,与时俱进,向着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更新、更高的目标努力迈进。
2018年江苏省高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达标学校名单: /UploadFiles/GLJG/2018/12/20181215141553649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