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推进信息化环境下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应用和共享。按照《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通师高专教〔2019〕7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21年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并对2019年立项建设的课程进行首批结项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
(一)立项范围及数量
2021年立项建设校级在线开放课程15门左右(具体视申报数量作调整)。立项范围是列入学校各专业课程教学计划、连续开课时间在2年以上并适合通过网络传播和开展混合式学习的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创新创业类课程)、有特色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重点建设三年制专科(含“3+2”本科)各专业的课程。
2019年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立项课程不在此次立项范围。
(二)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限定自建在线开放课程,每个学院均要申报,其中学前一院、学前二院、初教院各至少申报2门;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各至少申报1门,各学院申报数量不设上限。
(三)申报条件
1.申报的课程须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课程教学内容始终贯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出以“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的课程教育教学理念。
2.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正式聘用教师,具有的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教学团队成员均长期从事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能胜任线上课程的建设、内容的更新以及在线辅导、答疑等工作。
3.教学团队须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术规范,充分考虑学习者移动学习和混合式学习的需求,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法的创新,科学设计教学环节,合理分配教学时数,高质量建设教学资源。
4.申报课程建设基础较好,课程的相关材料有一定积累,课程内容的组织编排须符合网络传播的特点,按照知识点进行组织,凝聚精华,引人入胜,并能根据学科或专业发展等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更新补充。教学周期控制在15周以内。
5.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最多可申报1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作为课程教学团队成员最多参与 2 门在线开放课程申报。
(四)申报遴选程序
1.课程负责人填写《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1),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并提供一个单元(章节)的课程资源(至少包括:课程介绍、课程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教案或演示文稿、在线作业、试题库和2个课程教学视频,每个教学视频控制在5~25分钟,课程负责人至少有1个教学视频),报所在学院审核。
2.各学院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填写《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2),于4月8日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倪明明(电话:18962728659),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401010792@qq.com。
(1)附件1.1(纸质版一式7份及电子版)
(2)附件1.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3)一个单元(章节)的课程资源(电子版)
(4)其它有关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
要求:①每门课程的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申请表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正面(名称改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②每门课程的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夹名格式为“学院+课程负责人+课程名称(申报)”,同一门课程的电子材料全部保存在该文件夹下。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报校长室审定,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五)资助及建设
1.获在线开放课程立项者,每门课程学校资助建设经费2万元(不含课程视频摄制经费),经费使用分两次资助,前期资助立项课程建设经费1万元,课程通过评价认定,拨付剩余建设经费1万元。经费使用范围和报支办法按照《教学建设项目经费资助和报支办法(试行)》(通师高专教〔2017〕6号)执行。
2.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后,课程团队必须按照《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3,通师高专教〔2019〕7号)规定的建设要求和技术规范高标准开展课程建设。从课程立项到上线开始应用,建设周期为1年。
3.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完成并在校内开展教学实践一学期后,学校组织专家对立项课程进行评价认定,对通过认定的课程,授予“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称号 ;对通过认定且内容质量优、教学效果好、课程评价高的课程,授予“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
二、2021年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结项认定
(一)认定范围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立项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名单详见附件2.1)。
(二)否决性指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课程认定为“不通过”。
1. 课程负责人没有讲授本课程的授课视频。
2. 存在政治性、思想性、导向性或严重的科学性或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等问题。
3. 有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及其他不适合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
4. 关键性资源[视频、课件(教案)、单元作业、考试]缺失。
5. 未在爱课程平台上实践运行。
6. 被认定为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后,不能确保该课程面向校内外进行教学应用。
(三)申报认定程序
1.课程负责人填写《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结项认定申请表》(附件2.2),整理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在学院审查。
2.各学院审查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填写《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结项认定汇总表》(附件2.3),于5月10日之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倪明明(电话:18962728659),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401010792@qq.com。注意:附件2.4无需学院提交,由教务处提供。
(1)附件2.2(纸质版一式7份及电子版)
(2)附件2.3(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2.4,纸质版一式7份及电子版)
(4)其它有关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
要求:①每门课程的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申请表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正面(名称改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结项认定材料)。
②每门课程的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夹名格式为“学院+课程负责人+课程名称(认定)”,同一门课程的电子材料全部保存在该文件夹下。
3.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专家组将依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结项认定指标》(附件2.5),通过评阅课程相关材料、审查线上教学资源,从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给出认定结果。
4.教务处将专家认定结果报校长室审定,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四)认定后的管理
经评价认定的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均须继续建设与完善,学校每年将对课程运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根据课程资源更新、访问量、课程好评率等对在线开放课程实行综合评价,对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在线开放课程实施退出机制。
附件:1. 2021年立项建设系列附件
1.1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1.2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1.3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 2021年申请认定系列附件
2.1 2019年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名单
2.2 在线开放课程结项认定申请表
2.3 在线开放课程结项认定汇总表
2.4 在线开放课程数据信息表
2.5 在线开放课程结项认定指标
3.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
教务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