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版)》要求,经省教育厅同意,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0年将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按照通知(苏高教会[2020]18号)要求,学校将组织2020年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二、申报数量
根据省高等教育学会文件规定,我校推荐申报数量最多5部,其中含:
1.根据专任教师人数和专业建设数核定的限额3部;
2.除限额外,可额外推荐申报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1部;
3.向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推荐申报教材1部,该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向省高等教育学会推荐。
各学院申报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的数量不限,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指示,高职院校需严格执行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要求,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由所在单位公示。主编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关于本次重点教材建设总体目标、建设要求等内容见《“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版)》(附件1)。
四、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2-1)1式1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1)1式6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2-2)1式1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1式6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五、材料报送
由于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接受学校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11日17:00,故请各学院必须于2020年9月4日(周五)16:00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交教务处教研科倪明明老师(联系电话:18962728659),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至邮箱:401010792@qq.com。申报工作的有关文件、表格也可从江苏省高等教育网(http://www.jsgjxh.cn/)下载。
希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省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的申报工作,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推荐有积淀、有特色、有创新的优质教材。
附件: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教务处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