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1.公共选修课、技能课,第18周(6月15日-20日)完成考核,任课老师随堂组织实施。
2.所有公共课程,第19周(6月22日-28日)完成考核,教务处安排日程,各学院、教学区根据日程组织实施。
3.所有专业课程,第20周(6月29日-7月3日)完成考核,各学院、教学区组织实施。
4.考试科目见《2020春季学期期末考试科目安排表》,科目微调请及时与教务处杨梅芬老师沟通,表中如有未列出科目均应在第18周完成考核。
5. 西藏自治区、吉林省以及其他因特殊原因未返校的学生缓考,下学期到校后统一组织。
二、考试命题及制卷
1.必须严格按照学期教学计划的安排完成制卷工作,不得随意增减考试内容,特别要注意试卷的容量和难易程度,确保试卷的质量。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所有考试科目要求“教考分离”,实行校区间或校区内“交叉制卷”。每门课程均要出A、B卷,重复率不得超过20%,考试用A卷或B卷由各系部主任决定。慎用开卷形式,如确需开卷考试,必须经教学院长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3.制卷工作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安排,专业教学系部或课程组集中讨论后指定专人命题制卷。两名以上教师讲授相同内容的同门课程,系部均应指定专人命题。
4.生源定向班级可以根据学情单独制卷,但试题内容必须与同轨非定向班级有显著区别。
5.制卷必须规范,清楚明了,考试专业、班级的名称必须按学校统一的要求表示,如“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体育18(1)班、美术18(1)班《语文》期终考试试卷”。
6. 公共课试卷命题人于6月10日前将校对好的试卷打印稿交系部主任审定签字后送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教学秘书处。专业课试卷命题人于6月16日前将校对好的试卷打印稿交系部主任审定签字后送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教学秘书处。
7.各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将本学院考试班级的公共课试卷于第17周周五(6月12日)前、专业课试卷于第18周周四(6月18日)前交校区文印室印制。考前一天将印好的试卷从文印室领回至学院教务办。
8.通州湾教学区公共课、专业课的考试试卷由学校派专车分别于考试前一周的工作日将试卷送往通州湾教学区管理办。学院务必根据通知提前做好试卷印制封装工作。
三、考场布置和监考
1. 考场为小班化标准考场,考场、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教务处日程安排落实,排定的监考表交教务处备案。
2. 6月21日(周日)晚自习结束前各班布置考场,学院组织检查考场。期终考试前学院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认真落实考试常规和监考常规要求。
3.考试当天,监考老师提前15分钟到考务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或教学区管理办)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将试卷送回考务室。
4.监考期间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做到“准时、在岗、在状态”。如有失职现象,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各学院要提醒本部门监考老师准时到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四、阅卷登分和试卷归档
1. 课程考试结束当日或次日,任课老师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或教学区管理办领取试卷批阅。
2. 阅卷、登分、归档具体要求见《阅卷老师注意事项》。
3. 各学院要加强对外聘代课教师期末教学常规、制卷、阅卷、归档、上网录入成绩等工作的管理,确保期末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
4. 学院教务办或教学区管理办收取和分发试卷时做好登记工作。
教务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