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春季学期期中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第9周周五(4月26日)
二、制卷要求:
1 、制卷工作由学院各系部组织任课老师命题制卷,每门课程均要出A、B卷。制卷时,要求要统一,格式要规范,每科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2 、第8周周一(4月18日)前各系部必须完成制卷工作。考试用A卷或B卷由各系部主任决定。任课老师将校对好的试卷打印稿由系部主任审定签字后于第8周周一前送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教学秘书处。
3 、第8周周三(4月20日)各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将本学院考试班级的试卷交校区文印室印制,考前一天将印好的试卷从文印室领回至学院教务办。
4 、2016级西藏生、实习班级不安排期中考试。
三、考场布置及监考要求:
1 、考场为小班化标准考场,考场、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教务处日程安排落实,排定的监考表交教务处备案。
2 、第9周期中考试前由各学院组织考风考纪教育。第9周周四下午两节课后各班布置考场,下午4:00学院组织检查考场。学院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认真落实考试常规和监考常规要求。
3 、考试当天,监考老师提前15分钟到院办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将试卷送回学院教务办。
四、阅卷、登分要求:
1 、任课老师4月28日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领取试卷批阅,考试成绩作为平时成绩之一记载。
2 、任课老师将批阅后的试卷送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保管存档。
3 、各系部要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确保制卷、阅卷工作顺利进行。
4 、学院教务办收取和分发试卷时做好登记工作。
五、考试科目
期中考试为学校抽测,考试科目由教务处统一指定。具体见 “教学工作管理群”。考试日程另行安排。
教务处
2019 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