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季学期期中考试安排

作者: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04-04浏览次数:0

2019 年春季学期期中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9周周五(426日)   

二、制卷要求:  

1 、制卷工作由学院各系部组织任课老师命题制卷,每门课程均要出AB卷。制卷时,要求要统一,格式要规范,每科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2 、第8周周一(418日)前各系部必须完成制卷工作。考试用A卷或B卷由各系部主任决定。任课老师将校对好的试卷打印稿由系部主任审定签字后于第8周周一前送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教学秘书处。  

3 、第8周周三(420日)各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将本学院考试班级的试卷交校区文印室印制,考前一天将印好的试卷从文印室领回至学院教务办。  

4 2016级西藏生、实习班级不安排期中考试。  

三、考场布置及监考要求:  

1 、考场为小班化标准考场,考场、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教务处日程安排落实,排定的监考表交教务处备案。  

2 、第9周期中考试前由各学院组织考风考纪教育。第9周周四下午两节课后各班布置考场,下午400学院组织检查考场。学院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认真落实考试常规和监考常规要求。  

3 、考试当天,监考老师提前15分钟到院办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将试卷送回学院教务办。  

四、阅卷、登分要求:  

1 、任课老师428日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领取试卷批阅,考试成绩作为平时成绩之一记载。  

2 、任课老师将批阅后的试卷送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保管存档。  

3 、各系部要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确保制卷、阅卷工作顺利进行。  

4 、学院教务办收取和分发试卷时做好登记工作。  

五、考试科目  

期中考试为学校抽测,考试科目由教务处统一指定。具体见 “教学工作管理群。考试日程另行安排。  

   

   

教务处  

2019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