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教学结束工作安排及要求

作者: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17-12-27浏览次数:0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将于119日上午期终考试全部结束,127日寒假开始。因此,本学期所有教学工作均需在此前完成。由于学期结束前教学工作面广量大,时间紧迫,请各系部、教研室及全体任课教师按下列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学期结束前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十六周(12.1712.23  

1.召开全校教学工作会议。  

2.部署期终考试命题及教学结束工作。  

3.启动2018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4.各系统计2018届学生毕业论文(含教学设计、毕业作品设计等)选题及指导老师名单,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  

5.各系完成本学期教育实习、专业实训成绩评定,统一汇总后报教务处审定,然后由班主任上网录入学生成绩。  

6.教务处完成2017级课程计划审核。  

7.研讨部署15级教师资格国考(面试)辅导工作。  

8.部署新学期排课工作。  

第十七周(12.2412.30  

9.各系部、教研室完成期终考试试卷的制卷工作。  

10.各系部完成下学期教师课务安排,1230日前交教务处。  

11.各系组织检查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含顶岗实习)相关情况。  

12.完成全校下学期公选课网上选报。  

13.分校区组织学生评教、同行互评、教师评学。  

14.各系、部统计2017年度教学工作亮点、取得的成绩,报教务处汇总。  

第十八周(12.311.6  

15.组织2013级定向生学业水平测试(含专业技能)(1.4)。  

16.各系部进行期末教学常规检查。  

17.技能课、选修课考核结束,文化课结束教学开始全面复习。  

18.组织15级教师资格国考面试(1.6-1.7)。  

19.组织17届缓发毕业证书同学文化课程补考(1.5)。  

20.组织教研室工作年度考核评估  

21.组织教师优秀教学奖年度评选  

22.部署13级五年制师范专业、15级三年制师范和非师范专业学生毕业实习相关工作。考虑下学期专业认证,届时学生提前2周到校。  

23.组织下学期教材征订。  

24.组织13级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1.2-1.4)。如皋校区另行安排。  

第十九周(1.71.13  

25.技能课、选修课 任课 老师上网录入平时、期末考试成绩。  

26.各系、部分年级布置学生寒假作业(以师范专业认证学生职业技能抽测项目为主),统一汇总后交文印室打印。  

27.教务处组织全校公共课程考核(1.81.12),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另发。请各系、班级提前做好考场布置工作并督促检查。  

28.分校区完成13级定向生学业成绩、技能考核、品行、学业水平测试、优长发展等相关材料。  

29.根据市教育局安排,参与13级定向生顶岗实习及入职考核。(初定)  

第二十周(1.141.20  

30.组织15级“3+ 2 转段考核(基础理论课程综合考试)(1.15)。  

31.各系部组织并完成所有专业课程考核(1.151.19)。  

32.各系部、教研室组织教师对考试科目进行流水阅卷, 任课 老师上网录入平时、期末成绩。各系进行期终教学质量分析,填写“期终考试质量分析表”,并及时做好教学档案存档工作。成绩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1.71.23 , 其余时间关闭,务请全体 任课 老师注意。  

第二十一周(1.211.27    

33.各系部做好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34.做好学生学籍成绩管理工作。  

寒假重点教学工作:  

35.师范专业认证材料准备工作。  

36.教务处排课。  

37.5+2” 、“3+2”寒假集中辅导。  

38.研讨下学期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关于期终考试要求  

(一)制卷要求  

1 .所有考试科目要求“教考分离”,实行校区间或校区内“交叉制卷”。每门课程均要出AB卷。考试用A卷或B卷由各系部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决定。各系部、教研室必须指定专人封闭式制卷。试卷必须经教研室或系部主任审核签字。每科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慎用开卷形式,如确需开卷形式考试,必须经系部主任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核批准。西藏班级必须单独制卷。定向班级考试科目,可以根据教学计划内容单独制卷。  

2 .制卷工作由各系部、教研室分校区统一组织安排,制卷必须规范。考试专业、班级的名称必须按学校统一的要求表示,如“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小教文10⑴、小教理10⑴班文选期终考试试卷”。  

3 .考试试卷除外语科目可以使用答题卡外,其余科目原则上不使用答题卡。外语科目如使用答题卡,请外语系提前做好准备并完成机读阅卷。  

4 .所有考试科目试卷(交电子稿,系部统一打包)由各系、部分校区统一汇总,交各校区教务处教务科。公共课程考试科目制卷截止时间:1228日。专业课程考试科目制卷截止时间:15日。各系部务必提醒制卷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制卷工作,并注意试卷的容量和难易程度。  

5. 各系部要加强对外聘代课教师期末教学常规、制卷、阅卷、上网录入成绩等工作的管理,确保期末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考场布置及监考要求  

1 .要求各系、班主任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切实做好期终考试的组织和检查工作,认真落实考试常规要求。  

2 .选修课、技能课及专业考试科目,其监考和考场安排由任课老师、相关系部教研室负责落实。公共考试科目的监考和考场安排,由三校区教务科负责协调落实,各系部上报监考老师名单并落实考场。  

3. 考试科目均按小班化考试形式进行。  

4 .全体监考教师必须提前二十分钟到文印室或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并到考场认真做好考前检查工作。监考期间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做到“准时、在岗、在状态”。如有失职现象,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各系部要提醒本系监考老师准时到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教 务 处     2017.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