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师高专“首届推普形象大使选拔赛”活动方案

作者:教务处来源:语委办发布时间:2017-10-29浏览次数:0

一.活动目的    

1. 贯彻落实“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推普工作方针, 进一步增强全校同学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进程。    

2. 展现通师高专学子青春风采,以蓬勃向上的姿态喜迎十九大。加强校园语言文化建设,促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跃上新台阶。  

二.活动名称  

通师高专首届“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选拔赛  

三.活动组织  

主办:通师高专团委、语委办  

协办:学前教育系、人文系、数理系、外语系、信息技术系、音乐系、美术系、体育系  

四.参赛对象  

全校学生(2017级新生除外)  

五.参赛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普通话水平,并有一定的朗诵基础。  

2. 有良好的文化素养,能展现通师高专学子的形象与风采。  

3. 热爱祖国语言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掌握基本的语言文字知识,志愿参加推普活动。  

4. 形象气质较好,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  

    六.报名方式  

有意参赛的同学98日(星期五)之前,到本系学生会宣传部长处报名。  

七.比赛程序  

首届推普形象大使选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阶段进行。  

1.  初赛  

9 15日之前,各系学生会分校区组织中华经典诵读比赛,遴选45名同学参加校区复赛。  

2. 复赛   

时间:929日前  

内容: 形象展示,秀出青春风采(上场形式不限); 自我介绍(不超过30秒,要有特色); 自选经典诗文朗诵,时间不超过5分钟。  

复赛由各校区团委分校区组织,各选出34名选手(至少一名男生)参加总决赛。  

2.  决赛  

时间:1012日下午  

地点:新校区图文信息中心小报告厅  

内容: 形象展示; 自我介绍(不超过30秒); 指定经典诗文朗诵(赛前抽签确定朗诵篇目)。 才艺展示(形式不限,朗诵除外) 语言文字知识答问  

决赛由学校团委、语委办组织,分校区选出男女各1名推普形象大使。  

八.奖项设置  

1. 一等奖六名(男、女各三名),获得者授予“通师高专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代表学校参加校内外推普宣传活动。  

2. 二等奖若干,获得者聘为“通师高专推普志愿者”,颁发荣誉证书,参加校内外推普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