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先进教学理念、鲜明教学特色的精品教材,特制订本方案。
一、建设原则
重点教材建设应以适应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为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注重整合资源,着力打造精品教材。
1. 注重导向原则
文科教材应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理工科教材应以立足当今科学研究前沿,服务当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
2. 整合资源原则
以学科、专业建设为平台,鼓励教师联合校内外学科专家,汇聚行业内优质资源,共同打造高质量教材。
3. 打造精品原则
以学生为根本,以学术为基础,以学科为支撑,精编细选、精益求精,打造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精品教材。
二、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学校按分类别、高水平、立体化的思路,立项建设30部左右的重点教材,其中省级重点教材10部、校级重点教材20部。
1. 分类别建设
由教务处、专业系部、品牌专业负责人、精品课程负责人牵头建设公共基础类教材5部左右、通识教育类教材10部左右、专业核心教材15部左右。
2. 高水平建设
学校优先支持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教材,优先支持优势学科、品牌、特色专业开发教材,优先支持在高水平出版社出版教材。
3. 立体化建设
鼓励以纸质教材为基础,以现代教育技术为依托,整合多媒介、多形态、多层次教学资源建设立体化教材,最大限度地满足教学和学习需要。
三、建设办法
1.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学校“十三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的审批、指导和监督。
2. 重点立项教材分为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
新编教材是指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教材及配套的电子教材,立项后两年内出版。新编教材需提供编写提纲及样稿、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等内容)、出版社选题规划意见。
修订教材是指出版2年以上(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且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后2年内实现再版的教材。修订教材需提供教材样书、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修订方案等)、出版社选题规划意见。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由国家统一组织和规划,不纳入学校组织编写范围。
3. 申报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的负责人须是我校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包括离退休教师)。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或成套教材应合并申报。
四、建设要求
1.重点建设教材能够与时俱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先进教学理念,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经教学实践检验效果显著,反映区域特色与学校特点。
2.师范专业重点教材能全面准确地阐述本学科先进理论与概念,充分吸收本学科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科学系统地归纳本学科知识点的相互联系与发展规律;高职专业重点教材能注重吸收行业发展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对接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注重吸收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
3.重点建设教材以学生为本,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注重素质教育,具有启发性,富有特色,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实际使用效果好,深受师生广泛好评,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4.重点建设教材的呈现形式多样化,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教材更加生活化、情景化、动态化、形象化;积极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教辅资料,以及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平台、工作过程模拟软件、通用主题素材库以及名师名课音像制品等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具备动态、共享的课程教材资源库。
5.重点建设教材的主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实力较强;高职专业教材主编应有企业实践经验,作者队伍应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加。
6.重点建设教材应编写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表准确,配合恰当;计量单位符合标准;装帧设计大方美观,与教材内容相辅相成;印刷质量好,墨色均匀,校对差错率低。
五、遴选办法
1.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重点教材遴选立项工作。
2.申报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应填写《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修订教材需提供教材样书和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修订方案等);新编教材需提供编写提纲及样稿、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和论证报告(由出版单位出具)。
3.申报重点教材须由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4.在个人或团队申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经学校审定后公布当年的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名单。
六、建设管理
立项建设的重点教材,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结项成果应为正式出版的教材。
1. 学校给予立项重点教材建设项目一定的经费资助。具体资助标准与报支办法另发文公布。
2. 立项重点建设教材应按批准文件公布的名称、内容编写出版,不得擅自变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部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变更。
3.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立项承诺的期限完成。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应提前3个月由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且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对未能按期结项且未申请延期结项者,将取消立项并视具体情况全部或部分追回立项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重点教材建设立项。
4. 学校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已出版的学校“十三五”重点教材进行检查,如存在政治导向等重大问题的,全部或部分追回资助资金。
5. 获省级(含)以上立项或奖励的重点教材,主编教师在职称评审、学校年度考核中,可适当换算为相应等级的教学工作量或科研工作量。
七、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