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南通市第二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转发)

作者:教务处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01-11浏览次数:0

   

   

   

   

   

   

通教高职〔20161  

   

   

关于公布南通市第二届高等教育  

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  

根据《南通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通教高〔201217号、通财教〔201226号)和《关于开展南通市第二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通教高职〔201520号)精神,在各院校推荐的基础上,经南通市第二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委员会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南通教育网公示,共确定南通市第二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35项,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20项,现予公布。  

希望获奖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各院校要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学习、借鉴获奖成果,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奖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快实施教育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附件:南通市第二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南通市教育局      

  20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