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诊断评估方案(试行)

作者:教务处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03-23浏览次数:0

   

为优化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系部重视人才培养工作,推动系部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坚持教育创新、加强教学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而加快学校“升本”进程,实现“专科创优,本科超标”的目标。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借鉴《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基本精神,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经校长室研究,决定对系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进行评估诊断,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原则  

1.客观性原则  

评估过程要坚持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同时实行分类评议,鼓励差别竞争;评估内容尽量用数据指陈事实。  

2.发展性原则  

评价取向要注重内涵,促进发展;在诊断问题的同时,要发掘潜能,强化优势,彰显特色。  

3.可行性原则  

评估标准的制定要抓住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标的易检测,方法易操作,数据易统计。  

二、评估程序  

1.系部自评  

各系部在当年12月中旬对照《系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诊断标准》(附件)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自评表》(另制),撰写自评报告,编辑佐证材料,准备汇报现场;在 1220日前 向教务处递交自评材料(书面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2.学校考评  

翌年1月中旬,由校长室委托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实施评估。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调研、项目答辩等途径,对照《系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诊断标准》,并结合系部呈送的自评材料进行综合评估,签署评估诊断意见,呈报校长室。  

3.意见反馈  

由校长室组织教务处负责人,与系部主任交换考评意见;总结成功经验,诊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在此基础上,系部研究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  

三、评估方法  

1.本评估诊断指标为收集材料、系部自评、学校考评的参照,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保障评价信度与可比性。  

2.本评估诊断指标的总分计算公式为:M=KiMi,其中,Ki为评分等级系数,评价等级分为ABC三档,赋值系数分别为0.90.70.5Mi是各二级指标的分值。  

3.各项评估标准系理想目标,完全达成要求者可赋值A等,余者酌情梯减为B等或C等。  

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附件:

系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诊断标准  

一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