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本校更多的五年制师范毕业生通过“5+2”专转本考试进入本科段学习,激励各科辅导教师潜心钻研,提高教艺,不断增强责任心与荣誉感,努力开拓毕业生深造发展之路,经校长室、教务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对象
“专转本”考试辅导班班主任、 任课 老师、教务处分管处长等相关人员。
二、奖项构成
1.录取人数奖
以达到省定分数线的正取人数计奖。
2.均分奖
总均分超过省总均分,单科(语文、数学、外语、教心)均分超过省均分计奖。
3.总分、单科状元奖
学生个人总分或单科成绩获全省第一名(以省文件为准)计奖。
三、奖额及发放办法
1.奖额
(1)录取人数奖:60元×录取人数。
(2)均分奖:总均分超省均分10分,奖500元;超20分,奖1500元;超30分,奖3000元;超40分,奖5000元;超50分,奖7500元。单科均分每超省均分5分,奖100元,依次类推。
(3)状元奖:学生个人总分获全省第一名,奖3000元;单科获全省第一名,奖1000元。
2.除单科均分奖为任课老师所获外(适当考虑单科参考人数),其余奖项原则上由班主任、任课老师、教务处分管处长分享。
3.有关学科老师辅导学生专业加试技能,视人数、质量,酌情给予一次性奖励。
4.考试成绩公布后,教务处按奖项定位,形成年度奖励方案,报分管校长核准、校长审批签发,交财务处发放。
本办法自发文年度执行。未尽事宜,由校长室会同教务处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