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 行)
为了表彰长期在学校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注重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经研究,决定开展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根据国家、省、市高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在教学一线直接承担本专科生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申报教师应为在聘教授或副教授。
二、评选表彰名额
学校教学名师奖每年评选表彰一次(时间一般为当年下半年),每次评选表彰1至3名(宁缺勿滥)。入选者将作为候选人对象推荐每年一度的南通市高校教学名师奖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二)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近五年来,面向学生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00学时。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学科同行内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教获优秀等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主持过市级以上教改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获得过市级以上奖励。
2.发表多篇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或出版具有一定影响的教改教研专著。自编、主编高水平、有特色、版本新的教材,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3.在小学(幼儿园)或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工作经历累计在3年以上,并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教研成果或获得具有产业价值的技术专利,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4.在指导学生实训实习、专业实践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四)坚持因材施教,教学手段先进,应用得当,积极开展行动导向教学模式的探索,教学设计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践工作的一致性;教学方法灵活,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开发学生潜在能力;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建立具有虚拟现实效果和仿真实训效果的教学环境,促进教学活动的开展。
(五)重视教学梯队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本专业教师,关注一线用人部门对高技能人才能力的需求,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育人水平,重视师德教风建设,促进教师的职业养成,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
四、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
(二)系部推荐。系部组织学科评审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推荐)。
(三)材料准备。候选人填写《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电子材料一份,书面材料一式五份),佐证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经教务处审核后退还。
(四)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校内外专家(5至7人)组成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名师奖评审小组”,负责学校教学名师奖评审工作。
(五)学校审核。专家组评审结果报校长室审核同意。评选结果在教务处网站公示5天。
五、奖励办法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奖励2000元人民币,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务处
201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