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五年制师范生定向培养方案》(通教高[2007]8号)、《南通市五年制定向师范生考核方案》(通教发[2010]1号),南通市 09级师范定向生于2014年2月中旬开始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顶岗实习。操作方案如下:
一、实习对象
南通高师09级师范定向生有文科42人,理科41人,英语38人,计121人;如皋高师09级师范定向生有文科21人、理科18人、英语20人,学前30人,计89人;总共210人。各县(市)、区的实习生分布情况见附件1。
二、实习基地
顶岗实习基地由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为保证实习质量,实习基地应具备丰富的实习指导经验和优良的办学传统;为方便统一管理,实习基地的安排应相对集中。
三、目标与内容
顶岗实习旨在通过临床教学指导,帮助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历练教学能力,巩固专业情意,初步养成从教必须的专业素质。实习内容原则上为学科教学(分专业方向)和班队管理两大部分;学科、课时、班级由各县(市)、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四、工作部署
1.实习筹备
(1)2014年1月9日下午,培养学校召开实习动员大会,约请小学名师和教学法教师做辅导报告。
(2)2014年1月17日,约请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分管局长和人事科长召开顶岗实习协调会;商定有关事宜,分发相关材料。
(3)2014年1月下旬,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召开实习工作会议,确定实习学校、实习导师和实习内容;培养学校安排本校实习指导教师。
(4)2014年1月底前,实习学校完成各项实习准备工作;实习导师着手进行实习指导。
2.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从2014年2月中旬开始。建议各实习基地为每个实习生安排一个班级,在导师指导下独立承担教师岗位工作。
顶岗实习期间,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顶岗实习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实习学校负责实习生的实习指导与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质量把控;培养学校负责顶岗实习期间的联络、协调工作,对实习生进行跟踪管理。
3.实习考核
2014年6月中旬,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主持考核工作。考核组成员由人事科、基教科、教研室、实习学校和培养学校的业务负责人以及相关导师组成。考核成绩由实习学校初评,考核组综合鉴定。实习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学科教学、班队管理分别占考核成绩的60%和40%;具体评价要求由各县(市)、区参考《考核细则》确定。
五、职责分工
1.教育主管部门职责
(1)确定实习基地,组建师范定向生顶岗实习导师组,全程负责定向生的实习指导工作。导师组成员以实习学校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为主,教研室的教研员参与指导。
(2)督促、检查各基地的顶岗实习工作;协调实习过程中的各种业务关系;妥善处置意外偶发事件,及时向培养学校通报情况。
(3)牵头组建师范定向生顶岗实习考核组,具体部署并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组成员以人事科、基教科、教研室、实习学校和培养学校等方面负责人以及相关学科带头人为主。要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经得起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质询。
2.实习基地职责
(1)做好顶岗实习的各项准备,负责对实习生进行常规管理与考勤,安排导师具体指导实习生备课、试讲、上课及课后评议,在诊断问题的基础上提供有效的专业指导。
(2)与教育主管部门和培养学校保持沟通。导师组每月向考核组及培养学校提交实习指导的阶段总结。
(3)关心实习生的实习工作与生活,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关心实习生学生心理健康。
3.培养学校职责
(1)与有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系,通报顶岗实习的建议和要求;配合实习基地做好顶岗实习的各项准备;协助实习基地做好安全、纪律教育。带队教师原则上由系科分管主任担岗。
(2)安排专人参与实习指导与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实习巡视,参与听评课活动;指导学生保质保量完成实习基地安排的有关工作。
(3)及时向各实习点发布学校通知,定期组织返校活动,交流经验和成果。
六、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1)实习领导组
组 长:姜学勤
副组长:倪 健 孙国春 王志刚
成 员: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分管局长和人事科长;培养学校教务处长、相关系科主任;各实习基地实习负责人。
(2)实习联络组
负责人:樊 健 吴亚军
成 员:赵晓梅、陈建、胡晓红;邢红、曹斌、丛爱农、李建军;有关班主任和指导教师。
2.制度保障
(1)培养学校根据学校《学生学业管理办法》、《学生行为规范》及《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要求,对学生实施教育和监管;
(2)各县(市)、区实习基地按照教工管理制度,对实习生进行日常考勤与行为管理。
3.后勤保障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培养学校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实习基地负责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工作与生活设施。
南通市师范定向生顶岗实习领导组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