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和第二批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结项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3-02浏览次数:127

各学院:

为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应用和共享,不断提升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2023年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并对2021年立项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进行结项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

(一)立项范围及数量 

2023 年立项建设校级 在线开放课程1020门,具体数量视申报具体情况而定。立项范围是 列入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至少连续开设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且 适合通过网络传播和开展混合式学习的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创新创业类课程)、有特色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总学时不低于32学时。

已立项的省、校级 在线开放课程不在此次立项范围。

(二)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限定自建在线开放课程,每个学院均要申报,申报数量不设上限。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的课程须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课程教学内容始终贯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出以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的课程教育教学理念。

  2. 课程负责人应为校内在职、正式聘用教师,讲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的丰富教学经验和扎实专业功底,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教学团队成员均长期从事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能胜任线上课程的建设、内容的更新以及在线辅导、答疑等工作。

3. 课程团队须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术规范,充分考虑学习者移动学习和混合式学习的需求,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法的创新,科学设计教学环节,合理分配教学时数,高质量建设教学资源。 

4. 申报课程建设基础较好,课程的相关材料有一定积累,课程内容的组织编排须符合网络传播的特点,按照知识点进行组织,凝聚精华,引人入胜,并能根据学科或专业发展等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更新补充。 

5. 每门申报课程限1名课程负责人,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最多可申报1门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作为课程教学团队成员最多参与 2 门在线开放课程申报。

(四)申报遴选程序 

1. 课程负责人填写《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1), 整理相关佐证材料, 并提供一个单元(章节)的课程资源(包括:课程介绍、课程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教案或演示文稿、在线作业、试题库和2个课程教学视频,每个教学视频控制在525分钟,课程负责人至少有1个教学视频), 报所在学院审核。 

  2. 各学院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填写《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 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2),  3 30日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倪明明 (电话:18962728659 ),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401010792@qq.com

1)附件1.1(纸质版一式6份及电子版)

2)附件1.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3)一个单元(章节)的课程资源(电子版)(包括:课程介绍、课程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教案或演示文稿、在线作业、试题库和2个课程教学视频,每个教学视频控制在525分钟,课程负责人至少有1个教学视频),

4)有关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装订成册)

要求:每门课程的申报材 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申请表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正面(名称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每门课程的申报材料 电子文件夹名格式为学院+课程负责人+课程名称(申报),同一门课程的电子材料全部保存在该文件夹下。 

3.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 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课程, 报校长室审定,经公示后 发文公布 

(五)资助及建设 

1. 获在线 开放课程立项者,每门课程学校资助建设经费2万元(不含课程视频摄制经费),经费使用分两次资助,前期资助立项课程建设经费1万元,课程通过评价认定,拨付剩余建设经费1万元。经费使用范围和报支办法 按照《教学建设项目经费资助和报支办法(试行)》(通师高专教〔20176号)执行。 

  2. 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后,课程团队必须按照《南通师范高等专科 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1.3 ,通师高专教〔 2019〕7号)规定的建设要求和技术规范高标准开展课程建设。从课程立项到开始线上教学实践,建设周期为1年。

3.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完成并在校内开展线上教学实践一学期后,学校组织专家对立项课程进行评价认定, 对通过认定的课程,授予“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称号 ;对通过认定且内容质量优、教学效果好、课程评价高的课程,授予“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 

二、校级在线开放课程结项认定 

(一)认定范围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立项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名单详见附件2.1)。 

(二)否决性指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课程认定为“不通过”。

1. 课程负责人没有讲授本课程的授课视频。

2. 存在政治性、思想性、导向性或严重的科学性或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等问题。

3. 有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及其他不适合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

4. 关键性资源[视频、课件(教案)、单元作业、考试]缺失。

5. 未在爱课程平台上实践运行。

6. 被认定为校级在线开放课程后,不能确保该课程面向校内外进行教学应用。

  (三)申报认定程序

  1. 课程负责人填写《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结项认定申请表 》(附件2.2), 整理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在学院审查。

2. 各学院审查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填写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结项认定汇总表》(附件2.3),于55日之前 将下列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倪明明 (电话:18962728659 ),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401010792@qq.com。注意:附件2.4 无需学院提交,由教务处统一提供。 

1 附件2.2 (纸质版一式6份及电子版)

2 附件2.3 (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3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数据信息表 》(附件2.4 纸质版一式6份及电子版  

4)有关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装订成册) 

要求:每门课程的申报材 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申请表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正面(名称改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结项认定材料)。 

 每门课程的申报材料 电子文件夹名格式为学院+课程负责人+课程名称(认定),同一门课程的电子材料全部保存在该文件夹下。 

3. 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专家组将依据《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结项认定指标》(附件2.5),通过评阅课程相关材料、审查线上教学资源,从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给出认定结果。

4. 教务处将专家认定结果报校长室审定,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四)认定后的管理 

经评价认定的校级在线开放课程、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均须继续建设与完善,学校每年将对课程运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根据课程资源更新、访问量、课程好评率等对在线开放课程实行综合评价,对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在线开放课程实施退出机制。

 

附件:1. 在线开放课程 立项建设系列附件

1.1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1.2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1.3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2. 在线开放课程 申请认定系列附件

2.1 2021 年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名单 

2.2 在线开放课程结项认定申请表 

2.3 在线开放课程结项认定汇总表 

2.4 在线开放课程数据信息表 

2 .5 在线开放课程结项认定指标

3 .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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